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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纪委下发通知 加强党员干部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

发布时间:2018年09月19日 16:28 编辑: 点击:[]

中秋、国庆节将至,为切实加强“双节”期间风气监管,按照省、市纪委廉洁过节通知要求,9月18日,校纪委结合我校当前开展的“帮圈文化”专项排查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两项工作,印发《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》,重申节日期间纪律,确保廉洁过节。

通知强调,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不搞团团伙伙、亲亲疏疏关系,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格执行“六个严禁”: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;严禁以汇报工作、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;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;严禁违规公款购买、消费高档酒水;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和奖金等;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。

通知强调,领导干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,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严格遵守“八个严禁”: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;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;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、隐蔽场所违规吃喝;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;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、租用车辆;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、国有或民营企业。

通知强调,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。省、市纪委将在“双节”期间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,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,及时通报典型问题。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紧盯“四风”新动向新表现,有重点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。畅通信访渠道,充分利用信访、电话、网络、微信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,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,将严查快处。对顶风违纪行为,严防死守,一寸不让,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,从严追责问责,既要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,又要追究领导责任、组织责任,以严肃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、严肃性。

通知还公布了校纪委监督电话(0393-4676359)、邮箱(zyjw6556@126.com),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。(校纪委 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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